知识产权保护

字体人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字体人历来十分重视互联网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字体人针对网络侵权采取如下版权政策:对互联网著作权保护尽合理、审慎的义务,在有理由确信存在明显侵犯任何第三人版权的作品时,有权不事先通知并随时删除该涉嫌侵权作品;在接到符合法定要求的版权通知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删除涉嫌侵权作品或断开作品下载链接;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尽可能防止相同的侵权作品的再次上传;对有证据证明存在反复上传侵权作品行为的用户,有权随时停止向其提供网络存储空间的技术服务。

一、版权投诉的程序

1.1 通知程序

如果你认为用户通过字体人提供的信息存储空间所上载、传播的内容侵犯了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删除、改变了你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你可以通过在线或线下两个途径向字体人提交书面通知,或向字体人所设立的专门接受版权投诉和侵权通知的邮箱发送邮件,要求字体人删除该作品或者断开该作品的下载链接。通知书需由权利人或其合法授权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通知程序投诉方应当包含下列内容(请使用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示范格式,详见下文附件):

a.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

b.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以便能够及时发现并初步审核涉嫌侵权作品;

c.认为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享有版权或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以及对涉嫌侵权作品侵权事实的举证。

d.通知书需由权利人或其合法授权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e.权利人应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若通知书的内容不真实,权利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一旦收到符合上述要求之通知,我们将在合理时间内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如不符合上述条件,我们会请阁下提供相应信息,且暂不采取包括删除等相应措施。

在字体人上载作品的用户视为同意字体人就前款情况所采用的相应措施。字体人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字体人收到上述通知后,会发送电子邮件通知上载该等作品的用户。对于多次上载涉嫌侵权作品的用户,我们将取消其用户资格。

1.2 反通知程序

作品提供者收到字体人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作品并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向字体人提交反通知的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被断开的作品下载链接。反通知书需作品提供者或其合法授权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反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请使用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示范格式,详见下文附件):

a.作品提供者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单位);

b.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者被断开链接的作品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以便能够及时发现并初步审核涉嫌侵权作品;

c.认为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享有著作权或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等。

作品提供者应对反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若通知书的内容不真实,提供者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一旦收到符合上述要求之通知,我们将在合理时间内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者被断开的作品下载链接,同时将作品提供者的反通知转送权利人。字体人对恢复被删除作品,或者被断开作品下载链接的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权利人不得再通知字体人删除该作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的下载链接。

二、线上版权通知

请将《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或《要求恢复被删除或断开链接的网络内容的说明》以及相关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扫描件、权利证明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copyright@fontren.com

三、线下版权通知

请将《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或《要求恢复被删除或断开链接的网络内容的说明》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权利证明复印件邮寄至以下地址:

收件人:任林鹏律师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611号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五层北1室

邮编:350002

附件: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示范格式

《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

《要求恢复被删除或断开链接的网络内容的说明》

更新日期: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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